欧亚体育残忍小恶魔韩国人忍不下去了

发布时间:2024-04-01    来源:网络

  刚刚,他杀害了9岁男童,肢解尸体,遗弃内脏和部分躯体于厨余垃圾桶,剩余尸块抛于楼顶水箱。

  报案时,少年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罪行而有所愧意与惊恐,情绪冷静,但眼神里藏着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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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世中杀人偿命的朴素善恶观,在这里受到了极大冲击, 民众震怒,走上马路,群情激昂。

  这是韩剧《少年法庭》一桩小学男童被杀案的剧情,导演以冷静的镜头纪录了少年犯在法律面前的为所欲为欧亚体育。但现实比剧情更惊悚的是,其线年韩国“仁川女童分尸案”。

  直到剧集结束,此案的核心议题仍无答案:当加害人与受害人都是需要保护的少年,我们该怎么办?那些低龄犯重罪的少年,还能回到正轨吗?

  时至今日,这部2022年开播的剧集,向时代和社会发出的诘问,还在荡荡回响。

  低龄少年犯重罪之所以引起社会关注,不仅是因为他们的残忍与大众想象中少年的纯良对比强烈,更是因为类似案件会引发群体的恐惧:我的孩子身边也会有这种人吗?怎样保护我的孩子以免被伤害?

  南非前总统纳尔逊·曼德拉说,知晓一个社会的灵魂社会关注,就看这个社会对待孩子的方式,除此之外,没有更好的办法。

  在这部电视剧里,犯罪嫌疑人白成友13岁,在法庭供述案情时,一边笑着一边调侃被害的9岁男童:“跟你们说个好笑的事情,你们知道他藏在哪儿吗?你们真该看看他的表情。”完全没有意识到杀人的严重性和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丝的愧疚。

  供述完案情,白成友接着问,“我听说未满14周岁,就算杀人也不用入狱,那是真的吗?”正当法官无语地盯着他时,他摸着头发笑着说“太爽了”。

  另一位杀人犯韩睿恩则是年龄超过14岁的高中生。根据两人的供述,可以拼凑成韩睿恩杀人的过程:9岁男孩问她借手机打电话给妈妈,她把他诱拐到白成友家中,用充电线勒死男孩,之后在卫生间中肢解男孩,看着男孩喷溅出的鲜血,她兴奋不已,一边跳舞一边擦洗着镜子上的血迹。

  真实案件有更残忍的细节。据报道,2017年3月在韩国仁川,17岁的金某在公园偶遇女童后,将女童带到家里,趁机用充电线残忍勒死女童。作案后,金某将遗体分尸丢弃,手段残忍,还割下女童手指等交给共犯朴某“食用与收藏”。

  分尸丢弃前后,她们互发信息,“我要去打猎了”“到家了,情况不错”。朴某问“还活着吗?手指漂不漂亮?”,她回“很漂亮”。

  而在作案后,金某立刻将现场打扫干净,出门时还换上完全不同的衣服,动作娴熟、计划周到,过程不超过3小时。

  发展心理学有一个观点,青少年前额叶皮质尚未发展成熟,它扮演着抑制冲动和建立道德感的重要角色,因此青少年无法完全控制自己的行为。

  可是,为什么绝大部分孩子都在行为准则之内,个别孩子才会成为犯罪少年?显然,单薄的理论难以撬动一桩人间惨案的发生与一个家庭的分崩瓦解。更多答案还要从现实中寻找蛛丝马迹。剧集用法官车泰柱的话给了重要原因:这些父母和孩子一个样。

  虽然绝对,但家庭无疑是重要原因。韩睿恩的父母常年在国外,极少给予她陪伴,甚至庭审都未到场,而她之所以起意杀人,导火索便是男童的那句“我要给妈妈打电话”。

  白成友则是单亲家庭,他的妈妈在补习班上班,极其忙碌,第一次庭审也是结束后才匆匆赶到。但在庭审结束后,她并没有责怪孩子,而是向法官求情,说自己的孩子是个好孩子,只关心自己的孩子什么时候回家,全然没有顾及受害者及其家庭的遭遇。

  对于少年犯罪的原因,我们要回答的问题并不是“为什么要这样做”,而是“为什么不这样做”。美国著名犯罪学家特拉维斯·赫希曾提出“社会控制理论”,认为任何人都有犯罪的倾向,与社会的联系可以阻止个人进行违反社会准则的越轨与犯罪行为,当这种联系薄弱或者破裂时,个人就会无约束地随意进行犯罪。

  当我们与社会、与家人有足够的联系,当我们形成了依恋,便有了软肋,愿意认同他们的规则,愿意被约束。

  在诸多联系中,家庭被认为是最重要的。美国社会学家戈夫指出:“家庭是在青少年犯罪研究中最注重和最经常出现的关键角色。家庭教育的好坏直接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康教育。”赫希的实证研究也证实,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个人与家庭、学校、社会的联系削弱的结果,青少年罪犯与父母的依恋没有正常少年密切,正是这种依恋制约着青少年的适当社会化和对行为准则的内化。

  但父母并非唯一的依恋对象,赫希在《少年犯罪原因探讨》一书中指出,青少年与任何外部对象的联系都能促使道德行为的产生,从而削弱其犯罪的念头。

  无论是学校还是社会,如果能让孩子们产生足够的情感依赖,给予他们足够的安全感,也能促成其依恋的形成,认同社会行为准则。

  法官沈恩锡坚定地认为少年们不会改变。她的绰号为“十恩锡”,因为她总是给韩国少年法庭中最重刑判决——十号处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被问及为何选来少年法庭。她直视镜头,眼神坚定地说:因为讨厌少年犯。

  她认为应严惩少年犯,“我们得告诉他们法律多么可怕,我们必须教育他们,要是伤害别人,就得付出多惨痛的代价。”

  与之相反,法官车泰柱则总是相信少年们仍有改变的可能。少年刑事合议庭有个惯例,在机构服刑完毕的孩子们会跟承办法官和法庭职员们共进午餐。午餐时,和其他寡言少语的法官、职员们不同,车泰柱知道每个孩子的动向:“你彻底放弃跆拳道了吗?”“听说你开始实习啦。”“机构老师说你表现很好啊。”

  沈恩锡和车泰柱也正代表了这两个对立的立场。沈恩锡是少年犯罪的受害者——她年幼的孩子因为两位少年犯而死。车泰柱则曾被少年法庭裁定十号处分,原因是常年被家暴的他杀父未遂。那时的他已在堕落边缘摇摇欲坠,幸而法官锲而不舍地把他带回正轨。

  挽救和惩罚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观念,来自两位法官自身的人生际遇,背后是加害者和受害者两个对立的立场。

  但是,午餐结束时的插曲,似乎成了沈恩锡态度的现实佐证。刚从机构服刑完毕的雪雅被隔壁桌指控偷窃钱包,雪雅坚称没有。沈恩锡用怀疑的眼神看着她,并要求报警。钱包却在隔壁桌地上被找到。

  众人都认为沈恩锡误会了雪雅。沈恩锡却要求翻看雪雅的衣服口袋,果然,另一个被偷的钱包从她口袋中掉落。

  雪雅虽然因偷窃再次被送回机构,但积极帮助车泰柱给出找到仁和小学男童加害人的关键线索。她之所以愿意帮助,正是因为车泰柱此前的关心与陪伴。后来,她又在车泰柱的鼓励下准备高中学历鉴定考试。或许,她会成为下一个车泰柱,会证明沈恩锡那句“你们无法改过自新”有多么错误。

  与此同时,因仁和小学男童被害案被处以十号处分的白成友,仅被判处在少年院服刑2年。剧集结束之时,白成友再次出现在法庭,带着满脸的文身和更加狠厉的眼神。

  两种走向正应了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那句名言:“矫正可以矫正的罪犯,不能矫正的罪犯不使为害。”

  剧中,大众难以接受行径恶劣的嫌疑人只因为年龄被轻判,舆论持续发酵,无数人每天自发聚集在法院大楼门口,齐声高喊:废止少年法!严惩加害人!

  现实中,2017年韩国“仁川女童分尸案”最终的判决结果,也引起了韩国民众的愤怒。根据韩国法律,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会被起诉,年满14周岁但未满19周岁的犯罪者,最高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而且不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

  据此,金某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外加30年的电子脚镣;朴某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但在二审中被认定为共犯而非主犯,故改判为有期徒刑13年。

  结果难以服众,在朴素善恶观驱使下,不少韩国民众认为,杀了一个人只有20年刑期,两人服完刑出狱也不过30多岁,还有相当高概率再犯。

  据媒体报道,金某入狱后,曾得意地和看守所的人说,她应该是这里罪刑最重的人,但出狱后自己还很年轻。语气里无法看见她对自己所作所为的歉意与反悔,她甚至大言不惭地说过,如果想知道犯案,内容可以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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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犯轻狂背后,是韩国福利主义少年法倾向,这助长了少年犯逃避严重罪行的现象。根据韩媒消息,2017年至2022年,韩国14-18岁青少年共犯18084起谋杀、抢劫、等五大犯罪案件,但其中只有3.1%,即567起受到刑事处罚,其余17,517例被给予保护性处置。

  近年来,我国也有一些低龄犯重罪案件引发广泛舆论。如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小女孩后抛尸案,安徽宣城13岁男童杀害堂妹抛尸案等,当时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引发公众议论。

  民之所呼,法之所向。2021年3 月1 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有条件地降低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责年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日前在基层调研时也表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降低刑责年龄是应对犯罪低龄化的重要方式,但也无法彻底解决问题。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姚建龙曾表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也无法抹杀这些少年犯,最终他们还是有刑满释放的一天,而监狱显然不是最好的矫治场所。此外,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永远会面临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怎么办的问题,现在降低到12周岁,还有10岁、9岁、7岁的涉罪未成年人,上述年龄在实践中都曾有严重的刑事犯罪案件,所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除了降低刑责年龄,还有加大惩罚力度等方式。2023年7月后,意大利接连爆出未成年人群体性侵的恶性事件。9月,意大利审议批准一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打击的新法案。新法加大了提高了未成年人个别犯罪活动的刑事制裁尺度,将义务教育引入刑事责任范畴。

  许多法学专家则认为,和惩罚力度相比,当下更重要的是健全教养制度,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吴丹红曾撰文认为,只有相应的矫正和管教措施都跟得上,未成年人刑责年龄的“这种不追究才不至于成为一种纵容或养虎为患”。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刘仁文研究员则呼吁出台关于专门学校的建设、入学程序的规定、教育矫治的内容和方式以及罪错未成年人权利的保障等一系列细化和可操作性的措施。

  剧集中,男童被杀案判决后,受害者母亲哭泣说:“我的孩子已离我而去,请别让这种憾事再次发生。”

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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